更新时间:2022.04.01
债务人的权利如下: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
债务人的权利是,对债权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权利。诉讼时效抗辩权是关于法院给予的保护期限;而其他抗辩权主要是关于履行的先后顺序抗辩。
债务人的权利如下: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
债务人的权利是: 1、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2、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债权根据性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债权人的权利有代位权、转让权、撤销权等。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债务人的权利如下: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
债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撤销权。当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的危害行为。 二、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免除债务权、债权转让。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