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1、退回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案件经过一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
如果被退回补充侦查,卷宗的装订顺序如下:卷宗目录、审判流程信息表(分别是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立案登记表、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补充侦查不会退回三个月,相关规定是如果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并且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以下情况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1、犯罪的主要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或者是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3、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等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情形。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
退回补充侦查卷宗装订顺序是:卷宗目录、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立案登记表、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诉讼费收费票据
退回补充侦查函的相关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直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过,在退回补充侦查的时候,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是通知书或决定书,而不是所谓的退回补充侦查函,因为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是强制性的决定。
退回补充侦查卷宗装订顺序如下: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换押证; 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 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证据材料卷执行); 7、卷宗封底。
对于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补充侦查是指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补充侦查只适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或
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并不一定是好事也并不一定是坏事。主要看检察院想补充什么证据,如果是定罪证据不足,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可能是件好事,如果是量刑证据不足,那就不一定是好事了,也许补充侦查完毕,证据更加充足,量刑更重。
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次数最多为两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