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除了特别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即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首先,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其次,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
《刑法》对于其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不具有溯及力,即是指从旧兼从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刑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认为是犯罪,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该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适用刑法,
高空抛物罪的概念是从建筑物或者其他的高空区域,进行物品的抛掷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物损失,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该罪的,应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是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中从旧原则的发展。刑法的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我国1979年旧刑法和1997年现行刑法之间的矛盾问题,且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解决的刑法的溯及力问题,指的是对新刑事法律生效的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犯罪行为,原则上适用判决时的新律,但按照旧的法律处罚较轻时则适用旧的法律。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是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中从旧原则的发展。“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我国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刑法适用外,其他涉及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法律对于其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不具有溯及力,但是如果与行为时的法律(旧法)比较,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仍然适用。
从高处向下抛物,即属于高空抛物行为。 一般情况下,二楼及以上向下抛弃物品,均属于高空抛物行为。当然,若只有一层,单该层建筑格外的高,从高处向下抛物行为,亦属于高空抛物。 因此,高空抛物无法明确的说是几楼以上,属于高空抛物,应当认定从高处向下
高空抛物一般从二楼开始算。只要是建筑物或者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都可以定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政法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用最简单的话理解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刑法的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旧的现行的刑法之间的矛盾问题,且主要是针对新刑法溯及力的问题。即新刑法对公布之前的行为是否认为是犯罪问题,以及如何适用等问题。
我国法律上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也不是绝对的,在《立法法》第九十三条中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目前没有规定多少米才算高空抛物。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伤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可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给予补偿。
行政处罚适用从旧兼从轻。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这是旧法没有的新增条款,应是刑法理论和实践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