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逮捕的批准程序具体如下: 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特殊情况下该期限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最长可以延长到三十日。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
批准逮捕的程序是: 1、提请逮捕,公安机关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审查批捕,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在七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特殊情况下该期限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最长可以延长到三十日。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
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批准逮捕的程序是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
批准逮捕的程序主要是包括以下这些:1、如果是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作出逮捕这种强制措施的,那么就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的审查并且批准后,公安机关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2、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是由检察长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然后作出予以逮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的程序是: 1.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4.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
刑事诉讼法逮捕有以下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不批准逮捕有三种情形。具体如下: 1、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 2、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3、虽然有犯罪但是没有逮捕必要的。 不予批捕和不批准逮捕的区别如下: 1、不批准逮捕是检察院认为行为人不构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四种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
应当批准逮捕的情形有: 1、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 (1)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57条的规定,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 (2)应当逮捕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