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交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交警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或者鉴定,一般交警扣留车辆主要是为了取证据。但是一般扣留车辆之后,会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将车子还给车主,并不会长期扣留。
一般情况为33天。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检验,即上述期限33天,加上委托检验鉴定3天,重新检验鉴定20天,交警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2天,共计58天。
下列情况交警可以扣留车辆: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2.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
下列情况交警可以扣留车辆: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2.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
只有在下列情形下,各级公安机关交警队才有权扣车: 1、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30天至40天。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发还车主。
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最长为33天;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极特殊情况下,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1天。
交警可以暂扣车辆的情形有: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
交警部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的,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店主可以行使留置权,扣留不交修理费的车辆。消费者将车辆交给店主修理,店主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务,店主修理完毕后,消费者应当向店主支付因修理车辆产生的合理费用。消费者拒绝清偿修理费的,店主可以对汽车行使留置权,并在一定期限内仍未得到清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