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对虚开发票的行为人处罚如下: 1、对非法代开发票的,与虚开发票行为负同样的法律责任; 2、对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的,以及介绍假发票转让信息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对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现行的发票管理方法、刑法和修正案和相关司法说明等,将虚开(非法代理)发票,特别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出口退税、扣除税金的发票行为作为处罚对象。具体处罚是:1、没有收到违法收入。2、虚开金额在1万元
虚开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客观上,虚开行为应包括四种表现形式:①别人虚开发票②为自己虚开发票③让别人为自己虚开发票④介绍别人虚开发票。而"虚开",又可以
虚开发票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 2.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罚款的第一档
虚开发票罪,主要指的是行为人或者单位为他人虚开、或者是为自己虚开、让他人帮忙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发票,违反了法律有关规定,给国家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虚开发票罪处罚标准为: 行为人虚开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虚开发票罪指的是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的发票以及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了国家对税收征管的秩序。 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的发票以及出口退税等发票,既包括专用
追诉时效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公安机关以及司法机关追究犯罪分子犯罪责任的期限。除了刑法的特殊规定,超过追诉时效往往意味着无法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与量刑幅度有关,应根据各罪中的量刑幅度来确定追诉时效。虚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