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5
发回重审的案件,都不能有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按照法律规定,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审的案件为第一审案件,具体为: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
发回重审案件能增加被告。自诉案件中当事人可以追加被告人。这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需要。当自诉人不知道有其他共同侵害人时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并不能据此就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当享有自诉权的当事人不知道其他侵害
仅有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不可以加重其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二审法院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基本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上诉权,防止其因上诉而遭受不利的后果。
一、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由原审法院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原告可以增加诉讼请求。《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发回重审后,原告当然可以撤诉了。因为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就是案件又回到了起诉时的原点了,只要法院没有宣判,原告就可以撤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
仅有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不可以加重其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二审法院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基本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上诉权,防止其因上诉而遭受不利的后果。
对二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离婚后可以请求增加抚养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想要更改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有两种解决方法:1、如果一方想要更改,另一方也同意更改子女抚养费的,可以自主协议变更;2、如果是一方想要更改,另一方不同意变更的,可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另行起诉
离婚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生效,因为是自己作出的意思表示,并非法院的强制判决,所以无法上诉,无法上诉则更是无法发回重审。有证据证明调解书确有问题的,双方已经在调解书上签字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