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环境污染罪处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环境许可的书面形式是环境行政许可证。环境行政许可证制度规定了环境行政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和监督管理的规则。环境行政许可证适用于不同环境要素的保护和一个环境要素的不同开发利用阶段的保护。
最直观的差别是:前者是对侵害环境的民事主体提起诉讼,而后者是在环境保护方面疏于职守的行政机关提起的诉讼。由于诉讼主体的不同,导致的诉讼方式、救济方式、诉讼费用等都有差别。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不允许提起这两类诉讼,尤其是环境行政诉讼,因为该两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公民的处理方式为: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同时可以就以下事项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行政不作为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对于行政不作为的救济方式有:1.向其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环境行政执法手段是环境行政执法机构贯彻执行环境法律、法规,针对环境行政执法相对人所采取的各种方法、手段和措施。环境行政执法具体采用什么样的执法方式是由环境行政执法的内容决定的,并为履行环境行政执法的内容服务。 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包括环境行政
违反出入境管理的行为可作出如下处罚: 1、持用伪造、入境的,除收缴证件外,处以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买卖出入境证件的,处以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编造情况,获取出入境证件的,视
如果执行法官不作为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直接向上级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至于这个执行法官不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操作,到时候可以进行举报处理,对方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很可能会被处分。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