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住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于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办理商标的续展注册需要以下材料:商标续展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本等)、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以及商标续展需要带的其他资料。
注册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办理注册商标续展的途径如下: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2、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注册商标续展的条件是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申请并且缴纳相应的费用。法律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商标续展注册的法定程序如下: 1、准备申请书件; 2、提交申请书件; 3、缴纳续展规费。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注册的法定程序如下: 1、申请人依法向商标局提交原商标注册证、续展申请书等材料,提出申请; 2、商标局审查申请材料; 3、商标局认定申请符合要求的,准予续展,并出具书面续展文书。
注册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住册; 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于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商标注册所需手续有: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住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于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续展注册商标办理的办法: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十二个月内)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1、准备申请书件: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复印件。 2、提交申请书件; 3、缴纳续展规费; 4、续展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