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缓刑的考验期满后,犯罪人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无论是在考验期内,还是在考验期外,被判缓刑的犯罪人再犯新罪的,都不会构成累犯。因为累犯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或者被赦免后的五年内,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具体分析有以下两点: 1、累犯是要距离上一次犯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而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所以缓刑期满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规定了以下三种法律后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条件,即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要符合犯罪情节较轻;行为人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第二,要注意经济犯罪并非刑法中
绑架罪从犯是否可以被判缓刑,需要根据其在绑架罪的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等条件决定。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而绑架罪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在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累犯不能适用缓刑。构成累犯的情况有两种:第一,如果之前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在刑满释放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又实施了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构成了累犯。第二,如果犯罪嫌疑人首次犯罪属于
经济犯罪是否会判死刑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经济犯罪即贪污罪,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孕妇犯罪是不会判死刑的。死刑是我国刑事处罚措施中最为严厉的一种,是对犯罪分子的生命进行剥夺的处罚措施。在我国,死刑的适用有着严格的限制。在死刑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在死刑适用对象方面,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
刑事犯罪可以缓刑,也就是先行宣告定罪,但是暂时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缓刑全称是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法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对宣告缓刑的犯
在诈骗共同犯罪中担任从犯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刑罚执行阶段有适用缓刑的空间。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对于从犯的刑事处罚一般比较轻。其次,判
缓刑期满后5年内犯罪是累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只要犯罪分子未发生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就意味着刑罚没有执行,自然不符合累犯制度所规定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这一要求,所以不能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5年内再故意犯罪,应构
初犯诈骗罪能适用缓刑,但该犯罪分子必须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才能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首次犯罪是否能适用缓刑需要根据犯罪情节是否严重、是否积极悔罪、刑事责任承担等多种情况进行分析。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初次犯罪不是适用缓刑的必然条件,缓刑适用有三个要求:前提条件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会量刑多久,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决定。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在量刑时,要遵循罪刑相适应原则,也就是说,犯罪分子所承担的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因此,在立法中,罪重,则规定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