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根据《民法典》、《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存在如下两种不同的情形: 1、个人独资企业在设立过程中,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法律活动,法人未成立的,或设立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债权人
非法人企业,是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户、分公司等等。 非法人企业有自己的财产,但是,没办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非法人企业对外负债的时候,企业采用自己的财产,对所欠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其财
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我国并没有个人独资有限公司这种公司类型。只有个人独资公司,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这两种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又有所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以其注册时认购的资本为限度,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做担保人需要承担风险具有有以下: 1、担保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欠债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时,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欠债人向债权人还清债务。 2、一般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欠债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银行贷款紧急联系人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因为紧急联系人并不是担保人,只有担保人和借款人本人才需要承担责任。紧急联系人是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一个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到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
根据我国公司法有关规定,企业监事主要承担监督的责任,监督对象主要是企业的财务状况、董事高管执行职务的行为、董事会决议的事项等等。如果企业监事发现财务状况有异常的,可以进行调查,或者在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调查工作,该聘请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根据我国现行的的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具体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债务人所欠债务到期不能清偿时,其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但是,通常是担保人先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还债时,担保人就可以收集好债务人不还债的证据,准备好起诉状,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被担保的债权,有物的担保还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同时
未婚房贷不一定要父母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设立担保物权。未婚子女如果申请房贷,银行认为其具备贷款条件的,则不需要其提供担保。只有当未婚子女不具备贷
一般公司抵押贷款,此贷款作为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股份对公司的此项贷款承担清偿责任,超过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份的贷款部分,股东不承担。 但是如果某股东作为公司此项贷款的担保人,那么按照担保法,如果担保有效无瑕疵,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