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需要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一般情况下法院判会考虑双方家庭条件、经济状况等,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所以可以提交对方经济、生活条件比自己差,自己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生活条件的证据。
离婚的孩子可以判决获得抚养权的标准: 1、未满2周岁的孩子,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抚养权一般判给母亲,母亲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抚养权才判给父亲; 2、已满2周岁的孩子,应当考虑父母的具体情况,谁的情况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抚养权就判给谁; 3、
偶尔打骂教育孩子不会失去抚养权,但如果经常性的打骂、虐待子女,会失去抚养权,另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抚养权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做出约定,起诉离婚的,可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确定,原则上讲,基于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后不允许随意变更,但司法实务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因为某种原
抢孩子的行为非但不有利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有可能适得其反,导致丧失孩子的抚养权。一方采取极端的方法,将孩子强行从另外一方的身边带走,既是对于另外一方的伤害,也伤害了夫妻感情,而且也完全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一方有抢夺孩子或者是蓄意控
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那么大概率是无法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这种情况自身可能生活都无法自理,那么就没有办法抚养和照顾子女,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就不适合和子女一起共同生活。抚养权应该综合双方学历,收入,家庭环境等情况来综合考虑,确定
不能够通过抢孩子的方式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本质是要证明自身具有抚养能力,至少抚养能力要比对方更具有优势。一方如果抢孩子的不仅仅会对孩子造成伤害,而且也会破坏夫妻双方的感情。法律也并不会认为孩子抢到了哪一方的身边,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