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1
儿媳可以继承公婆遗产,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情形: 1、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2、公婆立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将财产赠与给儿媳。儿媳一般情况并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法定继承中儿媳妇不属于公婆的法定继承人。但特殊情形下,儿媳妇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儿媳是否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需要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如果是法定继承,只要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尤其是无论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且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继承公婆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
儿媳在丧偶且尽到了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即是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妇不一定能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如果儿子健在,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不能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但是如果儿子死亡,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对于有遗嘱的,自然人有权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
1、如果是法定继承,只要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且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遗产。 3、如果公婆生前即立有遗嘱又
儿媳有资格继承公婆遗产。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公婆可以订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儿媳继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获得的遗产,没有特别说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儿媳继承公婆遗产有条件的。例如在被继承人生前依法订立遗嘱,指定儿媳为继承人的,儿媳具有遗嘱定继承权,或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法定继承权。
如果媳妇去世时留下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自己的遗产由公婆继承,那么公婆就有权继承媳妇的遗产。如果媳妇去世时未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则遗产发生法定继承,公婆不是法定继承人则无权继承媳妇的遗产。
对于公婆的遗产:儿媳没有继承权。但如果公婆有遗嘱或遗赠协议指定让儿媳继承,儿媳可以继承;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儿媳的丈夫早于公婆去世,儿媳在丈夫去世后赡养了公婆的,儿媳当然取得对公婆遗产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