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1
继承遗产是需要偿还债务的,情况如下: 1、如果亲人过世了,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则需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2、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
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同时继承债务。遗产继承是财产和债务一并继承的,不能只继承财产而不承担债务,继承人负有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的责任。 当然,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愿意清偿的不在此限。
儿子死后儿媳可以继承房产,前提是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此时儿媳作为儿子的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子的子女以及父母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房产。
二婚老婆有房产继承权。不管二婚还是初婚在遗产继承方面没有区别,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的都是合法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因此二婚的老婆有房产继承权。
公婆不能告儿媳不赡养。儿媳并不是法定的赡养义务人,法定的赡养人一般为子女,儿媳只有协助赡养义务。同样的,女婿对岳父岳母也没有赡养义务,也只有协助赡养义务。因为他们都有各自的父母。
儿媳妇不能告不赡养公婆的小姑子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为与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而来媳妇不属于前述的诉讼主体范围,故不能提起赡养纠纷诉讼。只能由老人自己提起。
继承了遗产的继承人也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一并继承。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
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儿媳在婚姻存续阶段也只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并不承担真正的赡养责任。只有子女才对父母具有赡养扶助义务,这里的子女既包括自然血亲子女也包括法律拟制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所以公婆不能要求丧偶的儿媳支付赡
胎儿能够继承遗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要保留胎儿的份额,但是胎儿只有出生后才能真正享有继承权。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
胎儿可以继承遗产。胎儿也享有遗产继承权,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是胎儿的这个继承权只有其出生且出生后为活体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女儿能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死亡后,女儿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当然子女死亡后,父母也可以作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和子女。子女不仅仅限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可以继承。
媳妇对婆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一般情况下,只有成年子女对其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特殊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