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死刑复核程序作为一道防错纠错的特别程序,对于保证死刑案件的正确审理和保障被告人权利救济有重要作用。完善建议: 1、立法上,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法律法规; 2、程序上,引入“诉讼化”审判模式; 3、制度上,建立健全检察监督和律师辩护制度; 4、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死刑复核程序包括死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
首先由中级人民法院向高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其次,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
人民法院对于死刑判决进行复核程序所需要的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左右,案件复杂的话可能会时间长一点。据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需要数年。死刑复核程序并没有期限的
刑事诉讼法复核核准程序是: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相关人员,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保证人对罚款决定
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后是: 1、审理的对象具有单一性和特定性; 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必经的程序; 3、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既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抗诉,也不需要当事人提起自诉或上诉,只要二审法院审理完毕或者一审后经过法定的上诉期或抗诉期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检察院没有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就应当自动将案件报送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没有规定,所以实践中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一审、二审、再审,都设置有相应的期限。唯独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
死刑复核程序只适用于死刑案件,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只能是高级人民法院,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
死刑复核程序只适用于死刑案件,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只能是高级人民法院,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
死刑复核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