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是具有可诉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该诉讼要在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之内。
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为由行政机关批准生效的行政决定。《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体如下: 1、行政执法的的公示制度。公正、公开、合法、透明是依法行政的应有原则,也是对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各县市区也都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执法公示制度。需要做到“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公示; 2、行政执法全过程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行政执法的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存在的目的是提高社会公众对于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人们做出违法的行为,这样是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的,但是很多人却不执行规定,那么行政处罚不交多久被强制执行,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有权依照规定强制执行。因此,行政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行政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有权依照规定强制执行。因此,行政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必须坚持上述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将“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理念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是深化依
在行政执法中,经常会遇到在一个案子中行政相对人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情况。多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若是简单的择一重罚,而不合并处罚,可能会出现对违法行为漏罚的情形,则会放纵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