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立监事会的监事职权有: 1、可以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 2、对出现违反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免职的建议; 3、当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可以要求其立刻进行改正; 4
资产收购风险包括: 1、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2、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生活中,大多公司里面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才会从外面请兼职会计进行财务核算。收购方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具体的考察,以防目标公司发生多列收益
隐名股东主要有以下几大风险:第一,隐名股东不具有公司股东的身份而无法亲自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比如投票表决权等;第二,隐名股东所拥有的权利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而显名股东登记于公司文件中,可以对股权进行处分或者滥用股东权利,因此隐名股东的权益可
离婚时分割按揭房产且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房产归一方所有,应按照房产离婚时的市场价减去剩余应还银行的贷款总额后计算出房产实际价值,支付实际价值的一半金额给另一方作为补偿。如果双方均不要房产的,应将房产出售,所得的售楼款扣除银行剩余贷款和
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流程如下:(1)缴纳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2)到银行或者是银行在售楼部办理时填写个人贷款申请表;(3)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银行会对贷款申请人的财产以及信用进行评估。如果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的,那么就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夫妻双方共同签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
我国的民法典对离婚后的夫妻按揭房分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夫妻可以先通过平等协商等方式,对按揭房的产权归属问题进行处理。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可以对另一方进行适当的补偿。但是如果双方无法对房屋产权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法院提
有按揭的房子,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 1、如果是婚后按揭购买的房屋或者是婚前按揭购买房屋登记为两人名字的,那么这两种情况下,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的约定,房屋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2、没有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属于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均
离婚后双方一起按揭的房子,分配需视情况而定。 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财产买房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一起还贷,这种情况的房子属于一方自己的财产,另一方不能分割。但一起还贷的一方可以让对方返还还贷的钱。房屋升值的
合同,通常为民事主体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协议。 合同的类别主要包含:狭义、广义和最狭义三种。 1、狭义合同,主要指一切的民事合同,例如身份合同、财产合同、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等; 2、广义合同,则主要指的是所有法律部门中确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根据《继承法》有关遗嘱的无效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况通常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即在立遗嘱时,遗嘱人没有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即遗嘱人在可以用自书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