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嫌疑人辨认笔录的要求是必须要保证辨认的真实性以及客观性。 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3、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辨认笔录属于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证据中的一类,一般认定为鉴定意见类证据。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
被辨认人要求: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鉴于目前辨认笔录存在的问题,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规制: 第一,应建立案件侦办人员不作为主持人的回避制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没有对辨认的主持人和参与人做回避
嫌疑人是需要辨认笔录的,对嫌疑人进行辨认时要有七个以上的辨认人,对照片进行辨认时,所辨认的照片数量不能少于十张,此外还需要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要在辨认笔录上签字,这样的辨认笔录才具备法律效力。
在刑事案件中,会有很多的辨认笔录,比如对作案工具的辨认,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对作案地点的辨认,这些辨认涉及到案件的定罪与量刑。但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当兵: 1、首先要满足年龄要求并且必须死通过所在地的征兵单位的体检合格之后的人员方可以参军入伍。 2、男性公民年龄要求:年满十八周岁到二十周岁,高中学历其中含中专学历、或者职高、或者技
损坏他人财物。必须要求故意时才能达到刑法处罚的要求进行立案。必须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如果是过失的,不能构成犯罪。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的立案条件有: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
公司上市的要求有以下几方面: 1、公司满足股份公司上市资格。如公司开业时间超过三年; 2、申请上市的公司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无发生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