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刑事案件退回侦查的话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侦查完毕,然后再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会一并把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及犯罪嫌疑人本身全部都退还给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的程序为: 1、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定、充分,依照法律规定能够认定嫌疑人确有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撤销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终结后的处理: 1、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定、充分,依照法律规定能够认定嫌疑人确有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撤销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
刑事案件退回侦查的话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侦查完毕,然后再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会一并把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及犯罪嫌疑人本身全部都退还给公安机关。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终结后处理如下: 1、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2、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终结后的处理是: 1.撤销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2.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在对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后,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定、充分,依照法律规定能够认定嫌疑人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刑事案件法院不会侦查。侦查工作是属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
经侦不立案的解决办法: 1、当事人可以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检察院认为其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3、如果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法律规定,侦查过程中的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形式变相羁押。按照规定,侦查期限为2-7个月。 (1)一般而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
刑事案件侦查流程,有8个步骤。分别是:1、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时,至少需要两名以上的侦查人员参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讯问;2、询问案件的证人;3、到现场进行勘验、检查;4、到相关场所进行搜查;5、扣押相关的证物;6、对
刑事案件在立案后应当立即进行侦查。 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在二个月内完成侦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案件特别重大复杂,有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