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错误,依法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特点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只能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错误,依法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特点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只能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实存在错误,需要改正的,根据职权提起再审的特殊诉讼程序,或是当事人提起的申诉。原审为一审程序的,审判监督程序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原审为二审程序的,审判监督程序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当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中国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等对已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中国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等对已
审判监督程序是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对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效力的案件提起再行审理以及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些案件进行再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
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包括已经执行完毕的裁判。 2、提起的机关和人员不同。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 有权提起二审程序的是当事人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二审是还未生效的裁判; 2、审判监督程序有严格的限制,二审程序由上诉和抗诉引起; 3、审判监督程序没有确定的时间,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4、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法院范围大;而按二审程序只能是第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具体如下: 1、审理的对象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是判决或裁定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判决或裁定的对象是尚未生效的案件。 2、提起的主体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只能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
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的案件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只有判决、裁定明确违反法律的规定或确有错误,才可启动再审程序。二审审理的对象是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生效裁判,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申诉; (2)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3)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 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
审判监督程序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