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5
供货商若对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损害有过错,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只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应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
动物侵权损害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即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就把受害人置于有利的境地,便于得到应有的赔偿。在不可抗力造成受害人损害,或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与为动物提供服务的专业服务人员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也可以相应的减轻
代理产品质量问题,责任由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民法典动物侵权举证责任应饲养者或者管理者承担。民法典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一般是由动物的饲养者或者管理者进行赔偿。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仅在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才可以依法减轻或者不
委托合同中,有偿委托的受托人因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处理委托事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
案件受理费由败诉当事人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分担。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权利人或
商标侵权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可能有刑事责任。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
饲养的动物致他人遭受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在归责原则上; 与动物园动物致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不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在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致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才能免除责任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