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的内容: 一、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二、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三、不得迟于举证期
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经人民法院准许,也可以由法院指定,法院指定一般是十五日,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
发生医疗事故后,诉讼期限是3年。这个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须经人民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天,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目前,在民事诉讼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
1.一审普通程序,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也可少于十五日。 2.举证期限届满后,人民法院可以酌情指定当事人提供证据或者反证的期限,该期限也可少于十五日。 3.简易程序中,人民法院指
举证期限一般为15天。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的,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否则人民法院可能不予采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适用简易程序案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如果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事诉讼时效届满之后,权利人并不会丧失起诉权,但义务人有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为十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五日,自接到判决书第二日开始计算。上诉期经过后,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当事人只能申请再审。 上诉的提起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分别是: 1、必须有法定的上诉
公安机关对某一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分为几种立案情况,第一种是由当事人自行到公安机关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第二种是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第三种是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书面通知立案的刑事案件;第四种是人民检察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