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根据条例规定,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强制戒毒的拒收的条件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社区康复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康复执行地公安机关出具解除社区康复通知书送达社区康复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康复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保证戒毒人员的伙食供应不低于规定标准。戒毒人员伙食经费不得挪作他用。戒毒人员食堂应当按月公布伙食账目。对正在进行脱毒治疗和患病的戒毒人员在伙食上应当给予适当照顾。对少数民族戒毒人员,
戒毒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批准其请假出所:(一)配偶、直系亲属病危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离所探视的;(二)配偶、直系亲属死亡需要处理相应事务的;(三)办理婚姻登记等必须由本人实施的民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戒毒大队人民警察应当熟悉分管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对分管的每名戒毒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个别谈话。戒毒人员有严重思想、情绪波动的,应当及时进行
社区戒毒,是针对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组织和监管下,整合公安、吸毒人员的家庭以及卫生、民政等资源和力量,让吸毒成瘾的人员在社区进行戒毒并实现戒毒。 根据《禁毒法》的相关规定,社区戒毒必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对于正处于怀孕期或者正在哺乳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 一般需要从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
一般来说,行为人实施吸毒行为被发现两次,就需要被强制隔离戒毒。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间为2年,该期间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行为人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除此之外,吸毒成瘾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也需要被强制隔离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