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民法总则中的商事制度的内容,《民法总则》首次明确了“营利-非营利”的法人区分标准。从而,确立了商事/ 商法的核心范畴。“营利”的基本概念和内涵。虽然,部分民法及商法学者对此并不认同,但此乃我国第一次以“基本法律”方式对“营利”范畴进行界定,
民法总则中的法人制度内容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应当依法成立,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代理制度的变化有: 1、委托代理授权不明时的责任分配。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明确共同代理代理权的行使方式。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已经失效。目前,新生效的《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了解决监护争议程序中的相关问题。具体规定如下: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有关部门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
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方的指控,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虽然我国刑法中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作出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例如其中规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应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都应当做好认罪认罚相关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法定义务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
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亲权是身份权,其主要是义务。父母对于未成年人子女负有的亲权义务,包括人身上照护的义务和财产上照护的义务。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