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文件有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抵押登记的申请书,抵押合同,进行抵押的房屋的房产证等。房产抵押的其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
办理抵押物登记要提供的材料有: 1、当事人填写的《抵押登记申请表》; 2、签署好的抵押合同; 3、房产登记中当事人具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或《房地产权证》等; 4、房产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房产抵押的法人资格证明。
二手房抵押登记需要的文件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在以二手房设定抵押时,当事人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身份证明、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房地产权证书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
办理房产抵押需要提交的文件有: 1、当事人填写的《抵押登记申请表》; 2、签署好的抵押合同; 3、房产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房产抵押的法人资格证明; 4、当事人具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属证》或《房地产权证》等。
船舶的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船舶建造合同; 3、船舶抵押合同,船舶设定有其他抵押权的,还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有: (一)抵押人的房屋; (二)抵押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依法取得所有权益的房屋含附属物; (四)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五)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房屋;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以抵押的房地产
房产抵押登记去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房屋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且、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抵押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到登记部门办理。办理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 1、立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没有抵押物权属证明的,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自己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董事会申请设立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的委托或者代表证明; 3、发起人的身份证明;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5、公司住所证明; 6、公司章程; 7、国家工商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