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车祸,一般是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一般来说: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按下列标准赔偿: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需要支付对方汽车的维修费,不过首先由双方保险对对方进行赔偿,如果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不够赔付的,由各自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要看下具体是谁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根据司机与受害人的过错程度所划分的、在排除了受害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之后,依法应由车主和司机所应承担的责任。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司机有重大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
1.事故认定书认定非机动车、行人无责,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方承担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100%的赔偿份额;2.事故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承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方将承担80%的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赔偿份额;3.非机动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按照双方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具体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交警队申请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属下列情况之一,当事人就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责任: 1、交通事故完全由一方违章行为造成。 2、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3、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却没有报案或没有及时报案,
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