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破产程序适用范围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破产程序适用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适用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破产程序首先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以及债务人均可以申请。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 1、适用的主体是企业法人; 2、适用的情形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企业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
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为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人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用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 1、案件受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案件被告人可能判处的刑罚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 3、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侯,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第一,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发回重申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第二,简易程序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适用。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目前只能适用普通程序; 第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适用范围: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2、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 3、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其他适用范围。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适用范围包括企业经营严重亏损,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
督促程序是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这一规定,说明了督促程序适用的案件种类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案件;债务人给付标的限于金钱和有价证券。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侯,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1)选民资格案件; (2)非讼案件,包括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3)确认民事调解协议案件; (4)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基层人民法院能够适
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是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行政机关在做出以上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