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审限”是指从民事诉讼案件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行政诉讼的二审审限,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1.两个月。 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1、一审公诉案件最长羁押期限为6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审限最长有六个月的时间。人民法院使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那么一般需要在立案那天起的六个月内审结完毕。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时间的,那么通常需要让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审理时间的,需要先报请上级人民法院获得其批准。 人
一审到二审开庭有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
宣判之后,本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次日起10日之内提出上诉;亲属代为上诉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次日起10日之内,向原审法院提出,法院再征求被告人的意见;被告人同意的,启动第二审程序,不同意的,到期生效。在刑事案件当中,关于二审的上诉,上诉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