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翻译者是翻译作品的著作权人。翻译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翻译权属于作品的著作权利之一。
个人作品的著作权无需申请,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在作者将作品创作完成时即由作者享有,不需要申请。
作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能够约定归属,其作为作品作者的特有权利,主要包括对于作品的发表权利、署名权利以及修改权利,其权利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以及作品本身的完整性,作为作者终身拥有不得随意进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所以,翻译后的作品著作权归翻译人所有。 《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
1、一般是政府相关部门或是法院依法保护,依据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和我国参加的国家条约等。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
著作权人并不是只能为个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根据《著作权法》第九条的规定,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十二条规定,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按照民法的共同共有关系来处理。因此,如果合作人想要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就应当获得对方当事人,也就是共同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对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就不需要适用上述的要求。能够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主要是指,作者各自
申请作品著作权的流程如下: 1、首先要确认登记的主体。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都可以申请作品登记; 2、选择登记的部门,一般是版权局版权保护中心; 3、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作品著作权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以约定为准,若无约定,则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确定著作权的归属如下: 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