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遗嘱继承人是遗嘱中约定继承遗产的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遗嘱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嘱公证立嘱人需要带上已经写好的遗嘱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公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遗嘱见证人进行遗嘱见证: 1、做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委托人的户口薄; (3)委托人的结婚证; (4)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 (5)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请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1、遗嘱见证人首先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遗嘱见证人不能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担任,当然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厉害关系的人,也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 3、最后要求遗嘱见证人可以正确对遗嘱的内容
遗嘱见证人要求2人以上。 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3)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继承法》相关的规定,遗嘱见证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如果遗嘱的见证人,在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但之后因其他原因丧失了行为能力,此种情况下不会影响该遗嘱见证的法律效力
遗嘱代书人、见证人所需条件如下: 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已满十八周岁或是十六周岁以上用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正常人,无精神疾病等。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包括:精神病患者、丧失理智的人,因其是无
三免政策具体指: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享受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园林、风景名胜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三免福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无偿献血证》为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