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医疗事故损害的赔偿项目种类如下: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医疗事
《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第六章共分十一条对医疗损害责任做了明确规定。该十一条的内容和《侵权责任法》的十一条内容基本相同,没有重大的修改。由于《民法典》的实施,自2021年1月1日起,侵权责任法已经废止,所以处理医疗损害案件,首先适用《民法典》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双主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或死亡证明书; 2、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
医疗损害的司法解释有:患者依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准许
《民法典》规定,医疗损害是过错责任,医疗损害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当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机构。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1)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3)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 2、侵害行为的特定性。一般侵权行
医学专家辅助人,具备某医学领域的专业知识,经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在法院同意情况下,到庭对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发表意见,辅助其进行诉讼的人员。专家辅助人由当事人聘请,帮助当事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并为当事人利益进行质证和
诉讼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