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继承权可以被剥夺。继承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虐待被继承人的;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都可以导致继承权丧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遗嘱继承不能剥夺代位继承的未成年孙子女的继承权,所谓代位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替其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正因为代位继承人,是代替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继承权会被剥夺,即丧失继承权: 1、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 4、伪造或者篡改遗嘱; 5、欺诈被继承人使其订立不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遗嘱。
遗嘱是能剥夺继承权的,但是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否则,该遗嘱无效。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但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
继承人失踪不会丧失继承权。 如果继承人被宣告失踪的,失踪的人是有继承权的。继承权是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非法定事由或自己放弃不会失去继承权。失踪不是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
遗嘱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且,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则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如果遗产中还有没被继承的部分,则按法定继承进行。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
遗嘱不可以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
若继承人出现一下几种情况之一,则会被剥夺继承权: (1)若继承人为了继承财产而故意伤害被继承人。 (2)若继承人为防止自己继承权力被削弱而故意伤害其他顺位继承人。 (3)有严重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行为的将丧失继承权。 (4)私自伪造或篡改被继
事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涉的。但要确保遗嘱是真实反映当事人的意愿,而不是伪造、胁迫或在当事人意识不清醒下签署的。且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必须只能是当事人个人的财产,属于婚姻共同财产的要先剥离出来,当事人是无权分配配偶一方的财产的。
子女的继承权不可以剥夺,继承权不存在剥夺的说法,但是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或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一.进行法定继承时 子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
没有剥夺子女继承权的说法,老人只要通过遗嘱限制孩子的继承权,孩子就没有继承权,因为遗嘱继承效力的高于法定继承。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
不可以。立遗嘱,不可以取消残疾人的继承权,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