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法定继承人的确定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该法条规定,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发生法定继承人去世的情况,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法定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继承人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时,遗产继承人是由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确定的,遗产也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指定的方式分割。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办理时,遗产继承人是按法律规定确定的。
无法定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那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进行继承。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死者生前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的财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法定继承人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死亡时间无法确定的继承方式如下: 1、首先应推定死亡时间,具体来说: (1)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2)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推定长辈先死亡。 (3)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
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前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以适当补偿。余下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法定继承中继承的份额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首先有胎儿的,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
遗产的法定继承是我国继承法强制明文规定的,即在法定继承中,遗产继承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继承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法定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
1、配偶。已经离婚或非法同居,其男女双方都不具有配偶资格,因而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当然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非法定继承人是指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又实际取得了继承权的人,包括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