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3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后向其配偶主张
婚前的债务婚后配偶一般是没有义务承担的。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担保人的配偶一般是不承担债务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基于其与债权人订立的担保合同而产生,具有合同相对性,除非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其他第三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该担保的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且配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的担保行为,并且认可此种担保行为时需要承担责任,否则不发生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担保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应根据担保的具体性质、担保是否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以及配偶对该担保是否知情并且认可等来综合分析认定。如果不知情且与家庭生活无关,该担保无关联,不管其保证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都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要具体分析。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如果能证明是一方为了结婚而产生的个人债务,这个是需要双方共同偿还的。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
配偶不一定承担另一方的担保债务,但是如果担保的债务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需夫妻双方担责。
没有义务共同承担的。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通常来说,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后,对于离婚前的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承担,离婚前的个人债务无需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当事人不是一定要承担另一方所欠的婚前的债务。一般认为婚前债务是个人债务,离婚时,该债务应当直接由债务人以个人财产对债权人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个人婚前所欠之债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债务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在离
离婚后一般不需要承担前夫婚前债务,因为一方婚前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
担保后离婚不用共同承担债务。夫妻双方虽存在紧密的人身关系,但其各自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方设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当然及于配偶。因此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离婚后配偶并不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