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3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任不需要进行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任的,应当由其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无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不够的部分,如果全责一方为机动车的,则由全责方赔偿。如全责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无责机动车一方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条件有: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交强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非机动车不存在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一方也存在过错的,按照双方的过错比例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3、非机动车一方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俗称的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