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
非上市股份公司分为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和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发起设立之初两个公司的发起人人数必须为2至200人。这是最初的股东人数。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行新股,股东人数可以增加。但是公司向社会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时,股东的数量要大于发起人的数量。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至于法人股东,公司法并没有特别限制,可以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
一般由董事长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或者监事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主持的,代表十分
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依法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 (2)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抽逃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方式和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方式。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转让出资。根据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但未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不可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其出资。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有如下程序: 1、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认购采用书面形式,载明认股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认股数、应交股款金额、出资方式,由认股人填写、签章。认购书一经填妥并签署,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
股东要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缴纳出资;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如果以非货币出资的,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可以出资劳务。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价格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进行估价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其出资,向内部股东转让的,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向第三人转让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