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自己是在被胁迫、欺骗情形下立下的遗嘱:当事人应当取证能够证明遗嘱人在胁迫的情形下订立遗嘱时的录音、视频以及相关知情人的证言等。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不具有法律
被胁迫欺骗立下的遗嘱无效。因为当事人被欺骗立下遗嘱的,不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受欺诈胁迫的所立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胁迫指行为人为达到某种非法目的,而采取的足以造成他人产生精神上强制力或直接对他人肉体施加暴力强制的行为。遗嘱人被胁迫而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胁迫结束之后撤销该遗嘱。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欺诈胁迫订立的遗嘱取证可以收集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
立遗嘱人应随后再立一份真实意图的合法遗嘱,交有关机关、组织或公正可靠的遗嘱执行人保管。一旦自己去世,胁迫人或欺骗人所持的遗嘱就自然不会产生法律效力,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就会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并予以执
受胁迫遗嘱可以出示证人证言,录音录像材料、书面证据、鉴定结论、物证等证据进行认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
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立遗嘱的,就是没有受到胁迫。 也就是说,如果证明不了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立的遗嘱,那就都是正常的遗嘱。这个举证责任在于提出“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立遗嘱”的人。被胁迫的遗
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1、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并填写好申请表。这里所说的“公证机构”,既可以是立遗嘱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也可以是其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2、申请的同时,立遗嘱人应当提交其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遗嘱原件及
遗嘱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同时发生。当然,应当首先确定遗嘱合法有效,否则不适用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合法遗嘱在立遗
欺诈和胁迫,一般有以下的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受胁迫者是出于恐惧而被迫订立合同,而受欺诈者表面上是自愿订立合同; 2、受胁迫的内容不可能构成合同的条款,而受欺诈的内容则相反; 3、胁迫只能是积极的行为,而欺诈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