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不予行政处罚免于行政处罚概念是不同的。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
对于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予处罚的条件如下: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违法的;或者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等。
警告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予严肃告诫的一种行政处罚。从性质上分,警告属于申诫罚的一种。申诫罚是影响违法者声誉的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人提出的谴责、警告,使其引起警惕,防止其继续违法的措施。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
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行政处罚免予处罚的条件如下: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 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不给予处罚也算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一般在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中作为最为常见的一种处罚的,一般而言只要是判定该两种情况的当事人都是有可能有着行政处罚的机会,并且该类型的处罚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例如未成年人违法后,因不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刑罚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行政主体通过调查、取证,且听取了被指控人的申辩后,如审查确认违法事实确实存在,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可依法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如认为违法行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