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二种查询途径: (一)买房者可以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输入商品房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二)买房者可以到售楼处实地查看,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采取标准合同的形式,具体条款由预售方事先拟定,主要内容包括: 双方当事人的情况;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及支付办法、期限;交付房屋的日期;违约责任
商品房预售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对外销售,只要开发商具备预售商品房的条件,购房者就可以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具备的条件包括: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交付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
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不是正式合同。通常购房正式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预售合同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一种协议合同,说白了是定金合同,但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下列条件: 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应该具备的条件是: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明确约定房屋质量;明确约定物业方面的有关情况等。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有以下这些:(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
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是: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合同有效。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一般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对此有约定的,则合同无效。但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预售商品房不能转让的情形有: 1,是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签订后未登记; 2,是商品房预购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未支付合同规定的房价款三分之二的; 3,预售商品房合同双方在向法院提起纠纷后要求终止合同的; 4,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双方对该行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