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
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 强制执行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 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
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是可诉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具有可诉性。
行政强制执行的裁定是可以申诉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该裁定不停止执行。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其内容需要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必须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 2、如果涉及到金钱给付的,还需要明确给付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3、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1、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上应当载明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催告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送达。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当场执行。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当场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当场执行。在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可当场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1、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上应当载明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催告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
行政机关对于自身作出的行政决定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行政决定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具有强制性。如果相对人拒不履行的,有强制执行权力的机关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法院等有权机关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