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如果借条被撕毁,但是仍保持了证明双方间借款事实的完整性,而且双方对借条内容无异议的,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如果借条不能保持证明双方借款事实的完整性,则需要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借条的真实性。
借条被撕毁,如果已经不能识别借条内容,一般认为不具有证据效力,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进行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
拼接的欠条如果能够辨认,能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在法律上能作为证据使用。如果该欠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整的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则当事人需要依法收集提供其他的证据,例如证人证言等证据。
如果欠条还能够明晰地辨识出借款双方信息、借款时间、借款内容、还款日期等内容,当事人对借条被撕作出合理解释,并且有证据证明该借条是在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被撕毁的,该借条原则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民事诉
如果借条被撕毁,但是仍保持了证明双方间借款事实的完整性,而且双方对借条内容无异议的,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如果借条不能保持证明双方借款事实的完整性,则需要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借条的真实性。
合同被撕毁之后的解决方法有:如果能够复原,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撕毁严重,防止被对方不认账,可以委托物证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结论加强证据的可信度,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欠条如果还能够明晰地辨识出欠条内容及欠条和出具人所签内容,欠条出具时间地点等仍能作为证据使用。对撕毁的欠条再进行粘贴的效力给予了肯定,认为此时即使欠条是重新粘贴的,但其完整性是不可改变的,同时对于案件
作废的合同要撕毁。但是撕毁合同不是解除合同的方式,但从证据角度,合同撕毁后,一方不承认合同内容,主张合同内容的一份就有败诉风险。具体如下: 1、双方分别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毁,如未履行且一方拒不承认的,视为未签署过生效合同; 2、双方分别持有的
借条能否作为原始凭证,需要根据借条的具体内容来作出判断。换句话说,这个问题不能够一概而论。具体来说,办理经济业务事项的时候,当事人应当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且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而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的内容:凭证的名称;当事人填制凭证的日期
录音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录音属于视听资料,也是我国司法法定证据类型之一,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录音证据的取得方式要合法,内容合法。即使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也不是全部的录音都有效,录音在录制的过程不能侵犯国家、社会或第三人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