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个人使用或者借贷他人的行为,数额较大的行为,三个多月未还清,或者三个多月未还清,但金额相对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进行违法活动。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如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职务便利,个人使用或把单位资金借给别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还,或虽然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的行为。触犯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量刑标准: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挪用资金罪巨大数额标准:如果是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六百万元以上的,构成数额巨大;如果是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并且挪用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构成数额巨大。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不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1、挪用资金属于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超过600万元认定为巨额;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事营利活动或者三个月以上未偿还
挪用资金罪数额的认定标准如下: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三是上述企业以外
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
挪用资金罪数额认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体要
挪用资金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