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债务追逃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先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掌握其财产动向,这样就能知道对方是否有能力偿还。当然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倘若对方无能力偿还,那你也没办法了。 2、要针对对方借钱的事情收集有效证据。比如电话录音、欠条以及其他的方式等等,
能借钱给对方的,一般都是亲戚朋友间的走动和介绍。因此,对方借钱不还时可以先与对方沟通协商,签订还款协议。对于不能及时还款或者是无力还款的,可以协商分期还款或者是延迟还款期限等,争取快速和谐解决欠款纠纷。协商的方式不能实际解决问题的,只能采用
企业破产后,应当按照破产清算后的清偿顺序清偿原债权、债务。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应按法定出资比例缴纳公司剩余税款、赔偿金和社会保险费。公司财产未依法清偿前,不得分配
首先,由于抚养费和赡养费事关人的生存,义务人若不支付上述费用,将使权利人的生活失去保障,影响公序良俗,故该类请求权不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请求权,不是指作为基本权利的请求权,而是指在给付期限届满后,权利人请求给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肯还款的,债权人最好在欠条上写的日期后的三年内,到人民法院进行
如果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一年以内,则破产债务人的赠与可以追回。因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如果破产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一年内,无偿将财产转让他人的,破产管理人有权撤销该转让行为。赠与,属于无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民法典等实体法规定所确定的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
借条上面是可以体现利息的。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没有约定利息的,那么可以不用在借条上体现出来。但是如果约定了利息,那么一定要有明确的约定。一般借条上没有明确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在产生争议的时候,法院将不会支持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或
借条上如果没有写借款利息的,则无论是什么借贷领域,都一律视为当事人双方对借款没有设定利息。但是,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于借款利息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可以对利息问题进行重新协商。如果能够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如果不能
如果债务人在监狱服刑,债权人追讨债权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债务人有担保人的,如果是一般担保,如能证明债务人确实无偿还能力的,也可以向一般保证人追偿; 2、如果债务有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可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向其主张债权; 3
债务可以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
迟延履行利息接受者是执行案件的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所以区分情形处理。 第一种,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通常是判决书)已明确被告知如果被执行人不按期履行,申请人按《民诉法》规定要求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然而申请人没有申请的
公司利润计算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再减去税金及附加等于主营业务利润; 2、主营业务利润加上其他业务收入再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再减去管理费用,再减去财务费用等于营业利润; 3、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再减去营业外支出等于利润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