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大多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是由公司章程来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财产代管人可以变更。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
《民法总则》已经失效,《民法总则》第61条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现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法总则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设立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2、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总则规定的法人范围有如下: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
民法总则法人分类如下: 1、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2、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3、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
无权代理的意思是广义的无权代理包括:1.狭义无权代理;2.越权代理和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3.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未经他人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经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冒用他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是: 1、私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等私主体作出的行为,与政府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作出的国家行为、法院依审判权作出的裁判行为相区别。 2、合法行为 所谓合法,就是说它所追求的效果“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是: 1、私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等私主体作出的行为,与政府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作出的国家行为、法院依审判权作出的裁判行为相区别。 2、合法行为。所谓合法,就是说它所追求的效果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表示
民法总则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平等,平等地受法律保护,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即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体现自己的意志,作真实意思表示,通过自己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