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如下: 一、债务人于债权成立后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二、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 三、债务人与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可分客观要件及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债权人把债权让与他人的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权让与即生效,债务人按照债权人的意思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后,债权人不得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为由提起抗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况为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如果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没有影响债权的实现的,则不能撤销。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是会导致债务人的财产不增加,但不会导致其财产减少。所以,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
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被法院依法撤销;其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的权利得到保障;以及债务人需要负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通常为一年。但对于基于重大误解而产生的撤销权,其依法申请撤销的期限是为九十日。并且撤销权的起算时间为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联系是: 1、二者都是债的保全措施,是合同对外效力的体现。 2、代位权与撤销权在适用标准和实现程序方面有许多相同之处,如纳税义务的发生与确定、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实现方式的民事诉讼模式等。
一、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撤销权是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
一、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撤销权是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