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仲裁协议无效但已经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错误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结果的,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单位逾期不起诉的,则需要按照裁决书中的规定来履行。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终局裁决的情形只能由劳动者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有效期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及时的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也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权。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一般就会生效。
合同仲裁裁决不服的处理方法: (1)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有效期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及时的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