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滥伐林木罪一般不是盗伐。 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滥伐林木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来处罚,
盗伐林木这一罪名并不是指盗伐随意一棵林木都是犯罪,这个罪名中的林木是有特定的范围的,是指受到我们国家大力保护的林木,比如用来防火的防灾的防护林,可以提供特定材料用途的用材林等,类似一些薪炭用途的,用来养殖水土的特定树林等,这些林木的背后是存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森林法》第三
盗伐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森林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起点,一般是指在林区盗伐20一30立方米或幼树1000一1500株,在非
盗伐林木不是按照犯罪所得量刑,是按照数量量刑: 一、盗伐林木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的,属于“数量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盗伐林木二十至五十立方
盗伐林木的定罪量刑规定如下: 1、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2、盗伐林木罪有三个量刑幅度,标准分别为“数量较大”、“数量巨大”和“数量特别巨
滥伐林木罪的处罚如下: 1、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
要确定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首先要确定罪与非罪的标准。对于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滥伐行为,只属于普通违法行为,不需要接受刑法的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滥伐数目较大的,就可以按照刑法第345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具体来说,行为人至少要被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