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的程序是: 1、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2、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4、人民法院就抗诉案件作出
刑事抗诉案件再审规定是: 1、当事人不服中级法院再审裁定的不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但是如果再审理由成立的,可以申请再审; 2、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开庭审理前撤回抗诉的,应当裁定准许。
《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抗诉期的规定为: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
刑事诉讼法规则抗诉的规定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程序是: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移送审判卷宗、检察卷宗至上级人民检察院;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院派员出席;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检察院审查再审判决。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程序: 1、先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 2、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抗诉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3、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裁定以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该判决、裁定再次进
刑事诉讼法的再审程序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刑事再审程序,又称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抗诉条件,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并且抗诉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
民事诉讼法再审规定有以下两点。如下: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
刑事诉讼申诉抗诉的区别是: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