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一、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
公证遗嘱审查的内容包括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根据规定,遗嘱公证由遗嘱行为发生地或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遗嘱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确有困难的,公证处可以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
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四)证明财产
公证遗嘱除了公证人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
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需满足的要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做出更改的意思表示、以公证的遗嘱来更改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以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
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当事人对公证遗嘱的真实性或者内容具有争议的话,可以采取申请复查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具体来说,分为以下两种解决纠纷的途径。首先,如果当事人认为公证遗嘱错误的话,就可以就公证书申请复查。对复查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向公证协会,提
要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首先要确认遗嘱的真实有效性。也就是说,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在意识清醒情况下自愿作出的。然后就可以前往不动产所在地,或者被继承人死前的住所地的公证部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具体来说,继承人需要提交以下的资料,经由公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