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受让人在转让完成之后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没有这种效力。著作权的转让没有期限的问题;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通常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著作权转让与许可的区别是:著作权的转让会引起著作权相关权利主体上的变更,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却没有主体变更的效力。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存在时间的限制。
著作权使用的许可情形有: 1、报刊转载; 2、录音制作人使用他人合法录制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未经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不得使用; 3、广播电台或电视台播放; 4、编制出版教科书,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
著作权与版权有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狭义上说,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在中国,出版业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域,长期以来一直是国家专营,由国有出版机构具体经营。因此,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著作
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如下: 1、著作权客体是无形的,所有权客体是有形物体; 2、著作权对象使用的特殊性,所有权只能对有形物体进行物质利用,而作品具有上演、广播、发行等特殊利用方式; 3、著作权能的可分性,对同一内容的所有权不能处分几次,而所
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 1、报刊转载; 2、录音制作人使用他人合法录制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未经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3、广播电台或电视台播放; 4、编制出版教科书,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计划而编制出版教科书;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使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情形具体包括: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以及作品被报社、期刊社刊登后,其他报社可以转载摘编等法定许可的情形。
著作人身权是否可以转让与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可以转让,人身权不能转让,但法律不禁止人身权转让。在司法实践中,著作权人的身权不能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但没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如
著作权法定许可,是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对未经他人许可而有偿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依法不认定为侵权的法律制度。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范围,包括: 1、教科书的法定许可。 2、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 3、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 4、播放已
1、使用范围不同: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 得。 2、补偿标准不同:如果遇到政府拆迁,出让土地的补偿费要比划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高出许多。